10月18日,深圳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管理辦法》 保持政策穩定性,繼續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和積分入學政策,將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鈎。
《管理辦法》保持政策穩定性、保持原有入學條件,以居住證作為主要入學依據,只要符合「兩個滿1年」條件,其子女即可在本市申請參加積分入學,具體內容如下: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學)區義務教育學校申請就讀,按積分高低安排學位:
(一)年滿6周歲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二)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申請學位時,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市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由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申請就讀,法定監護人須符合上述(二)(三)款規定。
主要調整內容包括
一與計劃生育情況全面脫鈎
根據最新國家生育政策要求,刪除《管理辦法》中所有涉及計劃生育情況有關內容,將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鈎。
二更新部門名稱與職責、強化服務
根據機構改革後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名稱和職責,更新《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如增加網格部門、醫保部門的職責等。同時,充分利用大數據,簡化入學申請程序,減少紙質材料的提交,增強政策的便民性。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8日前各有關單位、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通過電子郵箱方式反饋意見:[email protected]
通過信函方式反饋意見: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5室,郵編:518035,並在信封上註明「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深圳特區報記者 姚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