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三部門就取消普通住宅標準有關事項發布通知。通知指出:
取消重慶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對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稅政策,以及涉及取消重慶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相關土地增值稅政策,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此前,北京、上海、廣東深圳和廣州已發布樓市新政,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